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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tyc5997职称学科评议推荐办法(2020年12月修订)

作者:wb    审核人:刘平    发布日期:2021-04-15    点击数:

为进一步发挥职称评审在提升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水平、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激励导向作用,现根据学校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议推荐原则和对象

以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学科研业绩为主要评议推荐依据,着重考察申报人员教书育人的质量和实绩,对于符合学院所认定的标志性成果的申报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评议推荐对象为本学院下属学科教师系列副教授和讲师职称申报人员。

二、学科评议组的构成及职责

学科评议组成员由7-9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组长原则上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担任,成员主体原则上为校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成员中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

学科评议组负责对申报讲师职称人员进行评议推荐,对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进行业绩评价和排序推荐。

三、评议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

2、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申报人员相关材料。

3、民主测评推荐及业绩成果公示。

4、业绩成果量化积分及公示。

5、推荐上报学科组专家名单。

6、制定和发布面试答辩通知,强调相关要求。

7、成立学科组并按规定要求开展评议工作。

8、评议及排序推荐结果公示。

四、学科组工作要求

学科组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和学院评议推荐方案开展评议推荐工作。

1、学科评议前,学科组专家应认真学习职称评审文件以及学科组工作要求,详细审阅每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科学设计面试答辩题目,按面试答辩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答辩。

2、学科评议中,学科组专家对申报讲师人员进行评议和票决,填写《面试答辩表》和《评审表》评议意见;学科组专家根据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业绩成果质量、工作实绩、量化得分等情况,对申报副教授人员进行业绩评价和排序推荐,填写《面试答辩表》和《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业绩评价和排序表》。

3、评议结束后,相关材料在学科组评议工作结束后及时送交学校人事处。

五、其他

1、学院所认定的标志性成果是指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品牌专业、示范中心、开放课程、重点教材等)(排名前2)、国家级教学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获得者(排名第1)、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获得者(排名第1)、全国老员工英语竞赛特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省优秀毕业论文(排名第1)、主持省部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主持完成横向项目且累计到账经费30万元(单笔到账经费15万元)、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SSCIA@HCISCIEICSSCI来源期刊论文以及人大复印资料等高水平转载)、在权威和外语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教材)以及《太阳集团tyc5997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志性成果认定表》中所认定的相关成果。

2、学院学科组在评议工作中自觉接受学校人事处、监察处等相关部门和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3、学科组对评议推荐过程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

4、评议推荐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当评议对象为评议专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时,评议专家应当申请回避。

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太阳集团tyc5997负责解释。

附件:太阳集团tyc5997学科组评议推荐工作说明



2020128



附件:

太阳集团tyc5997学科组评议推荐工作说明


一、评价要求

以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学科研业绩为主要评议推荐依据,着重考察申报人员教书育人的质量和实绩,严把业绩成果质量关。

二、面试答辩

1、对象:申报讲师和副教授职称人员。

2、时间:个人陈述及专家提问总时间5-8分钟。

3、答辩内容:主要考察申报人员教书育人实绩、知识结构、研究内容及成果创新、掌握学科前沿等情况。建议对申报人员提1-2个问题。

三、投票表决规则

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推荐排序方法、讲师正常晋升人员投票方式,以ABCDE五档计分形式投票列序:


A

B

C

D

E

对应分数

100

75

50

0

20

涵义

强通过

通过

弱通过

反对

弃权

注:1.一张表决票中,A+B≤指标名额为有效票;A+B>指标名额时为废票。

   2.总分相同时以A+B的得票数排序;总分相同,且A+B的得票数也相同,则以A的得票数排序。

通过学科组评议人员的确定方法:在总排序中剔除得ABC票数之和小于出席专家数2/3者;剔除得AB票数之和小于出席专家数1/2者。按指标名额,以列序的方式向学校推荐通过学科组评议的人员名单。

四、学科组评议推荐程序和要求

1、评议专家集中后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交给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工作说明,详细审阅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

2、面试答辩。结合申报人员研究成果,科学设计面试答辩题目,对副教授和讲师职称申报人员进行面试答辩,填写《面试答辩表》。

3、评议推荐。以列序方式表决确定讲师推荐人选,填写《评审表》评议意见(P18,第十二项);如有申报人员未通过学科组评议,须填写《未通过学科组评议人员情况说明》,并签署专家姓名。

4、 业绩评价与排序。根据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业绩成果质量、工作实绩、量化得分等情况,对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进行业绩评价和排序推荐,填写《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业绩评价与排序表》。

5、评议推荐过程不得对外泄露,敬请专家配合。

6、评议推荐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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